阜城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阜阳市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条例》于2019年1月1日实施。结合阜城建筑工地实际,我局印发了《阜城建筑工地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方案》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建筑工地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倡议书
阜阳市建筑业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6日
阜城建筑工地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和大盘香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阜阳市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制订《阜城建筑工地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提高阜城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阜城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燃放管理工作思想认识,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宣传、群众参与”的原则,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做到建筑工地零燃放,空气质量与去年春节期间相比明显改善。
二、禁燃时间和禁燃范围
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中心城区及阜合现代产业园区规划范围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全年禁止燃烧大盘香。
三、工作任务
(一)阜城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禁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宣传省、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管理规定,认清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危害,不在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在建工地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墙报、公示栏等形式,广泛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引导职工自觉遵守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
(三)各建管分局通过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引导工地遵守禁放规定。同时,规范管理禁放区内所有工程工地、开发企业的奠基、封顶等各类庆典活动;督促禁放区内工程工地、开发企业执行禁放规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建管局成立阜城建筑工地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各建管分局要对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负总责,构建“网格化”监管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禁燃成效。
(二)加强检查巡查。加大建筑工地日常检查巡查频次,宣传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政策,营造禁燃禁放浓厚氛围;对工地、开发企业的奠基、封顶等各类庆典活动进行重点监控,庆典活动前就对禁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严格处罚。对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对该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约谈、通报、记录不良行为,并移交公安部门或者城管执法部门对当事人予以罚款、拘留;对阻碍执法的行为要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阜城建筑工地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和大盘香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钮 扣 市建筑业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薛 扬 市建筑业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路 超 市建筑业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
丁义龙 市建筑业监督管理局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康 力 市建筑业监督管理局颍州分局局长
薛东广 市建筑业监督管理局颍东分局局长
李 猛 市建筑业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王 广 市建筑业监督管理局颍泉分局局长
钱光辉 市建筑业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周正虹 市建筑业监督管理局建筑业发展科科长
赵函静 市建筑业监督管理局建筑市场管理科科长
李庆东 市建筑业监督管理局建筑劳务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科,丁义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