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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未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施工项目进行全市通报批评的通知
文章来源: 阜阳市建筑业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11-30  浏览:4385

 

建管安〔2018〕420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委),阜城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11月23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阜阳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通报》(2018年第9期),于11月24日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市级橙色预警,启动重污染Ⅱ级应急响应。要求建筑工地及道路工地等停止涉土基础施工作业,增加工地洒水频次,落实防扬尘措施;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11月24日至11月25日,市建管局检查时发现新城吾悦广场3#地块等8个项目存在擅自进行涉土作业、未落实防扬尘措施等行为,经研究决定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未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项目及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被通报项目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拒不停止涉土作业、拒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将记录相关企业不良行为信息。

    望各施工项目引以为戒,严格落实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严格执行《2018年度阜阳市建筑工地及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阜城2018年建筑施工领域扬尘整治秋季攻势专项行动方案》,全面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措施要求。

 

    附件: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未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通报批评项目一览表

 

 

阜阳市建筑业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6日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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