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建人〔2016〕6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改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培训相关工作的意见》(建人〔2015〕195号)文件精神,我委组织开展了安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机构的申报、认定工作。经对安徽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和阜阳市建筑业协会等5家社会培训机构申报的资料进行了初审,并对申报单位进行了现场考核,安徽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和阜阳市建筑业协会等5家社会培训机构符合安徽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和安管人员培训机构认定条件,经研究同意授予安徽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安管人员安全教育自主培训资格,授予阜阳市建筑业协会等5家单位安管人员安全教育社会化培训资格。
附件:阜阳市安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名单
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月11日
抄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阜城各建筑业企业。